1月6日,珲春市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24名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宣誓仪式由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宝忠主持。
珲春市政府市长张吉锋监誓。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承哲为新任命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颁发任命证书。
仪式上,张吉锋勉励新任职人员,要牢记承诺,明白权力来源和职责所在,用实际行动履行誓言,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珲春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经珲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7条规定和《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新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 姜春起